昨天,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正式公开声明,确认宁泽涛被国家队开除,调回原单位(海军队)训练管理。
理由是:宁泽涛在国家队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,给国家游泳队的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……希望宁泽涛能够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,深刻认识并改正问题,国家游泳队的大门始终为那些有才华、有志于为国争光、愿意为中国游泳事业做出贡献的运动员敞开。
其实关于宁泽涛被国家队开除的事,去年10月就已经有消息,传闻因体育总局人事调整,公告迟发了四个月。
吃瓜群众都知道,所谓的违规违纪行为,是宁泽涛个人跟国家队之间的金钱利益冲突。
在里约奥运会之前,宁泽涛和伊利签下代言合同。然而国家游泳队作为一个整体,与蒙牛签署了品牌赞助关系,伊利跟蒙牛互为竞品,这就尴尬了。结果是宁泽涛拒签了游泳队与蒙牛的合同,继续代言伊利。
随后,宁泽涛又成为了阿迪达斯代言人。而游泳国家队服装赞助商是361,再次互为竞品。
一而再挑战国家队,宁泽涛受处分几乎是意料之中的事。
开除声明一经发出,舆论可以说是一边倒的同情宁泽涛。逻辑是:宁泽涛准备冲击奥运会奖牌,但官方百般阻挠和迫害,海外训练提前结束、穿小鞋,主管教练缺位……导致他体重下降、状态下滑,奥运会成绩不理想……国家队欠他一块金牌……
这些评论均出自一部以宁泽涛为主角的纪录片《转折点》。片中提到奥运之前宁泽涛在澳洲集训成绩不错,被提前终止集训。(因代言事件)集训回国后被要求搬出公寓,饭卡也被消磁。
奥运资格赛,国家队让他参加200米自由泳接力但是他本人擅长的是50米和100米,有些强人所难等等。
诸多原因导致宁泽涛暴瘦4公斤,精神跟体力准备都不好,奥运会发挥不佳。
哥看了纪录片,小包子确实不人容易。但是片子是从他的想法跟角度出发的,咱们分析实情要看多面,是否还有别的因素?
根据澎湃新闻报道,国家游泳队各组出国集训的时间安排不一样,宁泽涛所属的海军组教练希望能够延长集训,国家队没同意,因此全组如期回国,并不是提早撤退。
国家队安排宁泽涛从澳洲集训回来去上海训练,等待处理意见(关于代言)。宁泽涛坚持回北京,因此公寓管理员请他搬离,至于饭卡消磁,据说是有运动员没有奥运任务,依然住在公寓,使用饭卡吃饭,具体情况不得而知。
国家队的意思是,奥运会资格赛让宁泽涛放弃100米,改游200米,是战略考虑。本来200米的主力是孙杨,但是孙杨因为受伤还没养好不能比赛,而宁泽涛是当时除了孙杨以外的国内头号水平。国家队希望宁泽涛与其他三位队员组成临时接力队,只要拿下资格,到了里约奥运会时,再由孙杨和其他状态好的选手顶上200米。最终,宁泽涛没有参加200米接力,中国队以0.2秒的差距,仅差一位,排名第17无缘里约200米接力赛项目。
事实上,里约奥运会上,宁泽涛还是参加了他擅长的50米和100米自由泳项目。
哥觉得这件事,分不出对错,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事情。宁泽涛考虑自己身体状态,不适合200米,情理都在,但是领导也要考虑大盘子争取中国队出线资格。别说是国家队了,就是普通的公司,领导给你做了安排,你不服从,对着干,能有好果子吃?
这些都是表面问题,其实一切矛盾的核心,就俩字——利益。
根据有关部门规定,“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”、“在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,必须征得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,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”。2015年原本有意与宁泽涛签约的某豪车品牌,就因为游泳中心已经签约某国产汽车品牌,最终未能达成合作。
赞助商想签运动员,一旦游泳中心同意,甚至不用征求运动员个人的意见。2011年,孙杨就公开抱怨过,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“被代言”了一款茶饮料。
同时,运动员的个人代言费也要分给队里一部分。据《中国企业家》杂志报道。宁泽涛商业代言收入分配份额是:游泳中心分50%,教练分12%,中体经纪拿15%,落到宁泽涛手里的,只有23%,还是税前的。”
据搜狐体育报道,宁泽涛强行代言伊利后,愿意上交一部分赞助分成,但游泳中心领导并不满意,双方甚至在公开场合发生冲突,宁泽涛因此缺训近一个月,他提出退役申请,最终被驳回。
根据业内人士估计,(里约奥运会前)宁泽涛的身价为约800万元到1000万元。去年10月网易通过赞助中国游泳队,签约了宁泽涛为品牌形象大使,网易给出的报价是“五年超过5000万”,单独签约宁泽涛的费用另外计算,但并未透露价格。——《中国企业家》杂志
宁泽涛的事很容易让人想到田亮。2004年雅典奥运会,亮晶晶组合爆红,商业活动很多,被国家队批评。郭晶晶在乖乖认错并上缴了“该给”中心的那部分广告收入后,重返国家队;田亮则因始终不肯上缴商业收入,而被国家队永远拒之门外。
类似这样明星运动员与体制产生冲突的案例还有很多。姚明、李娜、林丹,都曾与体制产生过摩擦。
2002年,姚明登陆NBA,篮协要求姚明交出一半年薪与代言收入。后来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,上交份额减少为3%-5%,但这笔钱仍然高达上千万人民币,姚明在自传中直言,“他们不配得到这笔钱。”
2009年,李娜等小花单飞时,和网球中心达成的协议是上交12%的广告收入和8%的比赛奖金。
篮球和网球都是市场化很成熟的运动项目,李娜可以单打独斗大满贯,姚明可以在美国自由体制下努力跳跃,宁泽涛能游哪儿去?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如此,才惯就了游泳中心霸道的行事作风。“没有国家你什么都不是”的思维全世界只剩chǎo xiǎn了吧。国家都鼓励市场经济,有活力,你还捆绑销售运动员,明星运动员跟叫不上来名字的运动员吃一锅饭,谁愿意?培养一个运动员国家是有投入的,适当的回报也是应该的。关键在于度。
刘翔在成为“亚洲飞人”之后,团队一年的收入超过5亿元,至少刘翔的商业收入,他自己能拿到一半。(自己拿50%,其余15%给教练,15%给田协,20%给地方)
中国羽毛球队的赞助商是李宁,李永波还是默许林丹与尤尼克斯签下了据说高达一亿的巨额合同。
国球胖胖球队更自由,允许明星运动员自己谈商务合作,只要交一部分管理费用就行。马龙、张继科奥运归来,接了多少广告,综艺活动,刘指导不但不阻拦,还陪着弟子在玩。
(腾讯体育与国乒合作的网络直播活动)
当规则滞后于时代,就需要管理者灵活运用规则,平衡各方利益,做出妥协和包容,避免矛盾。
个人与体制之间的博弈,因为体制强大,个人弱小,个体往往更容易博得同情,再加上运动员经历的常人难以坚持的辛苦训练,获得的群众支持也就更多。但是哥不同意鼓吹宁泽涛退役混娱乐圈的迷妹跟迷弟。
宁泽涛的价值不仅是他出众的外形,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优秀的运动员。
2014年仁川亚运会宁泽涛独揽四金,再加上颜值加分,一夜之间蹿红。
2015年喀山世锦赛,宁泽涛获得100米自由泳冠军,是亚洲选手第一次在该项目获得世界大赛金牌,是零的突破,被称为为“泳坛刘翔”。身价再次水涨船高。
去年奥运会之后呢?不说一落千丈,至少是走下坡路了。
哥看好小包子的实力,如果他还想继续游,希望他能重返国家队,毕竟不在国家队,训练质量得不到保障。
他需要明白,运动员的商业价值永远是在赛场,自己的颜值,是建立在无以伦比的成绩上的。
希望国家游泳队跟宁泽涛之间还有回转余地,不然就是两败俱伤的局面,何苦来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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